政府宣布公務員、醫管局員工、院舍員工和中小學教職員都要打新冠疫苗,否則九月起須自費定期,在工餘時間進行病毒檢測。政府否認強迫某些組別的人打針,因為現時並無立法規管,這些組別的人仍可以選擇定期檢測,如有醫生證明不適合打針,可以獲得資助檢測。政府的推進疫苗接種的手法有何轉變?目前的措施可以被視為「強制」嗎?新措施對於不同的組別有何影響? Tags: 5 comments 13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unknown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View all posts